主角叫方挽昔,祖然的小說叫《槍吻》,這本小說的作者是桃夭寫的一本未來、耽美現代、同人類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這是篇相當奇特的文章,起初,小受完全是弱勢的,像傳統的虐受文,小攻是個來去如風的殺手,甚至心裡還裝著別人,小受顯得頗為奉獻苦情和隱忍,但是,桃夭大人是不會讓大家失望的,寫到後來,大家才發現小受強勢到可怕,小攻是他唯一執著的東西,倒黴的小攻其實一直被他玩於股掌,最後小攻有些無奈的和強大到可怕的小受在一起了,但是也不能說他們不幸福。
——————————————————摘自某網友簡介。
我還記得,那是個陽光明朗的夏日的午後。
難得的,能好好睡個午覺,等到四五點鐘陽光稍微弱點的時候再到市場上去買些蔬菜,這些日子胃一直不太舒服,熬點菜粥喝也許會好一點。
可是,太陽穴上冰冷的溫度,將我從睡眠中驚醒。
於是,看到早已熟悉的,黑洞洞的槍口。
於是,看到執槍的微笑著的修長的身影。
不由自主地,落淚。
他的眉毛不耐煩地皺了起來,一如從前的無數次。
他生平最恨軟弱的男人的淚,而我的淚水,曾惹來他無數次詛咒。只是,這一次,我落淚還是為了他。
為什麼偏偏是他?為什麼由他來結束我的生命?
我可以死在任何人手下,我獨自居住在這個平凡簡陋毫無防備的公寓就是等著任何一個哪怕是下九流的混混殺手前來殺我,我等的不是他,不是這個黑道中呼風喚雨無所不能的大人物。不是他這個“殺手之王”。
我這條命,不要他拿。我不要死在我最愛的人手裡。我不要在最後一刻,都自作多情地欺騙自己,死在愛人眼前的幸福,我還能擁有。
破滅才是現實,絕望才是歸宿,我早就領悟了的。
躲!
趁他低垂著眼簾的剎那,用曾經由苛刻的訓練學會的身手,躲,想從一個殺手的手底下,逃過一命。
他很從容地,用槍柄,在我腳踝上重重一敲,我便痛得癱在地上無法動彈。
曾經近距離被人用槍打碎的骨頭,豈容得那麼精準而兇狠的打擊?沒有人,比他更熟悉我的情況,這傷,本來就是他的傑作。
他用尖硬發亮的鞋尖踢著我的傷,欣賞我涕淚縱橫痛不欲生卻無力掙扎的慘相。他的唇邊,掛著滿意的笑容。
就是這樣的笑容,令我一見鍾情。
就是這樣的笑容,令我死心塌地地為他奉上一切,然後,刻骨銘心地覺悟。
覺悟這一生,是來還他前世欠的;覺悟這一生,無論怎麼樣都只愛他;覺悟這一生,註定自作多情,淒涼至死。
於是,在他厭倦前,在他不再有興趣表示出溫情脈脈前,在他了解我的身份只是試圖束縛他的棋子之前,用心陪在他身邊,演好這場戲。就當一場夢中的夢中的夢中的夢,就當,給自己最後的一點期待。
幾乎,以為他真的愛我。
纏綿的吻,灼熱的擁抱,似乎只有最熱情的情人才有這樣彷彿彼此鑲嵌的激情,我真的以為,他愛我了。
一遍有一遍地,在無數次的纏綿悱惻中傾訴心裡的愛意,愛他,已經成為本能,只是在傾訴的時候,總有一陣又一陣剝心的痛。
他相不相信,我不管。我相信就好,我相信,他愛我就好。
反正時間,也不會太長。反正,我只是試圖束縛他的一顆棋子,而他的停留,也只是暫時。
他永遠不會知道,等他離開後,等待我的,只有死亡。
我也是個殺手,不過,是個很失敗的殺手。
我聽命於某個組織,是組織首領的孩子之一。
不過,他不會承認,我也不奢望他承認。
我的出生,是意外。如果不是一個女人天真的堅持,我早在一團血肉的時候就該被衝進下水道了。
我不知道該不該感謝他讓我出生。反正我一出生就被當成殺人工具在培養著。
不過,我很不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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